明年起新增透过手机以面容识别技术办理在生证明

31.12.2020  17:20

社会保障基金明年起新增“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办理在生证明服务,让受益人透过面容识别轻松完成办理在生证明,全程无须前往社保基金,即使身处海外亦适用。按法律规定,社保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须于每年一月份办理在生证明,2021年度涉及约130,000人。

2021年起,在生证明办理方式除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使用自助服务机或亲临办理外,亦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以面容识别技术办理。受益人只要登入其本人“一户通”帐户,面向手机屏幕按指示做出三个简单动作,成功通过面容识别,即完成办理在生证明。如受益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已开通“一户通”帐户,亦可透过登入其帐户,以协助受益人办理。

自助服务机及“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最早于2021年1月1日上午9时起接受办理在生证明,透过上述方式,受益人可一次性办妥社会保障基金、社会工作局、退休基金会的在生证明手续。

受益人如欲亲临办理在生证明,可于办公时间前往以下地点:

-    仁慈堂婆仔屋(2021年1月4日至1月15日);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2021年1月18日或之后);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筷子基分站或台山分站;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或其下环分站;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或其石排湾分站。

未能亲临服务点或以各种电子化方式办理在生证明的受益人,尚可透过以下方式办理:

-    居本澳但患病或行动不便的受益人,可委托他人递交2021年由医院/注册医生/本地安老院舍等发出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在生;

-    居广东省的受益人,可根据“粤澳在生证明协查”机制,亲临广东省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办理在生证明,资料由当地经办机构以电子方式送回社保基金;

-    居内地其他省份、香港、台湾地区或海外的受益人,可透过委托他人递交或邮寄相关证明文件至社保基金。

如属委托他人递交证明文件,代办人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正本与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本供核对。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办理2021年度在生证明的资讯,包括自助服务机设置地点、广东省各经办机构地址以及所需递交的证明文件,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www.fss.gov.mo 内的“在生证明”专题网页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 社会保障基金2021年度在生证明亲临办理地点及自助服务机设置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