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雇员无变动雇主无须申报并可透过电子化渠道缴款

01.04.2022  23:41

  为简化申报手续及为雇主拓展缴款渠道,长工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的雇主,2022年4月供款月(即缴纳2022年第一季供款)起,无须再作申报即可直接持凭单透过指定电子化渠道缴纳供款。此外,聘有外地雇员的雇主亦同样可透过指定电子化渠道缴纳聘用费。

  上述雇主除可透过12间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澳门华人银行、澳门国际银行、汇业银行、大西洋银行、华侨永亨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立桥银行)的柜枱缴纳供款外,部分银行更提供网上银行及中银e道等电子化缴款方式。详情可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 https://www.fss.gov.mo/zh-hans/social/pay-banklist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查询。

附件: “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指定银行的缴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