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帐户已分配本年度收益

18.09.2017  19:41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本年度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利息收益已于9月7日转入合资格的个人帐户内,收益率为0.119%(即年利率1.428%),收益计算期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居民即日起可透过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透过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查询个人帐户结余。 

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款项属居民个人所拥有,社保基金根据现行第14/2012号法律的规定,以审慎风险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故歷年以银行定期存款获取回报。至8月底,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款项总额高达175.8亿,由于金额庞大,社保基金争取到较佳的定期存款利率,故本年度年利率1.428%比起现时银行100,000元以上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一般约为0.1875%至0.9%)为高。由明年1月1日起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生效,加入制度的共同计划或个人计划的居民便可对个人帐户内的款项享有投资权,届时居民可申请将政府拨款转至供款子帐户或保留子帐户进行投资增值,赚取回报。

个人帐户可获分配收益等于收益计算期内每月最后一日的帐户结余总和乘以收益率,特区政府自2010年起连续8年向合资格居民的公积金个人帐户注入拨款,合资格的居民最高已获分配共56,000元的资金,总利息收益最高达3,959元。

居民如想了解更多有关公积金个人帐户收益分配的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