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疫情社保供款期限延至2月底

29.01.2020  06:10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社会保障基金表示将延长缴纳供款及外地雇员聘用费期限至2月28日,并免除倘有的迟延利息及罚款,而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的在生证明可于3月底前办理,不影响4月给付的发放。社保基金呼吁居民使用电子方式查询及申办各项社保服务,以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居民健康。

一月份是缴纳社会保障制度2019年第四季度供款、外地雇员聘用费及2019年12月散工供款月份。根据资料显示,目前尚有约1,200名雇主未缴纳款项。为避免居民因赶赴服务点缴纳供款而造成人群聚集,社保基金决定延长有关供款期限至2月28日,并免除相关的迟延利息及罚款,而缴纳现时处于利息期的供款,同样延长期限至2月28日。

除此以外,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大部份服务均可使用电子方式查询或申办(以一户通或ePass于网上登入及/或自助服务机办理),社保基金鼓励居民善加利用,如无法经网上或自助服务机申办的服务,可选择邮递相关文件及申请表正本至澳门宋玉生广场246至263号中土大厦18楼。另外,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均设有收件箱,如雇主或居民仍选择到服务点办理服务,除柜枱外,亦可选择将文件直接投入收件箱。

居民如欲查询各项社保基金服务或以上安排的详情,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拨打24小时语音热线,或致电2853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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