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管法今(22)日生效 房屋局已发233个物管准照 

22.08.2018  10:15

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自今(22)日生效,房屋局至今已发出233个有效准照,包括60个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173个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临时准照。公众可透过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查阅已发出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之情况。

按照法律,持牌企业主须编制及公布年度收支预算及上年度管理帐目。而有关寄存会议录或申请证明之事宜,申请人/管理机关可於齐备所需要件後到房屋局离岛办事处办理相关申请。

房屋局已重新编制私人楼宇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之相关资讯,包括: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召集书拟本、会议录拟本、工作流程,以及私人楼宇共同部分管理委托合同範本、私人楼宇预算及帐目範本等,并已上载至房屋局网页楼宇管理之“私人楼宇管理需知”栏目,供市民查阅及下载。

另外,房屋局将於本周六(8月25日)下午3时在离岛办事处举办第二场工作坊,向曾修读「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课程」之学员介绍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之流程、管理机关的组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订立等;有意出席工作坊的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59 4875报名。房屋局也正於全澳18个公园或休憩区举办《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巡迴展览,以加深市民对该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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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17号法律《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