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即日起进行公开谘询 

11.12.2017  16:0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1)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就制定《网络安全法》,由即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展开为期四十五天的公开谘询,谘询期内将举办八场谘询会,其中五场的对象为公共机构及本澳经营关键基础设施的业界代表,三场对象为全澳市民。新闻发布会主持人、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希望能广泛听取社会大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草案,使将来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受和普遍遵守,为建立澳门的网络安全体系奠定稳固的法制基础。

黄少泽司长在会上致辞时指出,社会不能够忽视支撑“智慧城市”的各类重要社会基础设施的安全,特别是它们赖以运作的资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而《网络安全法》能够为构建本澳网络安全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明确本澳“关键基础设施”的营运者和社会各相关方面就网络安全应该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并在行政管理层面上落实各项网络安全工作,包括注视异常状况、风险评估、预警、防範、监管以及其他应对工作等等,从而构建一个有效的网络安全防範管理体系,提升澳门防範和应对网络安全的能力,更好地维护澳门以至国家的安全。

黄司长强调,相关负责部门将来在执行法律时,只会及只能依法评估网络数据流量和网络攻击资讯所带来的各种安全风险,从而发出预警和指引以保障网络安全,并非、亦不可能实施网络资讯的监察活动,因此不可能构成对公众言论自由的限制、剥夺甚至损害。除非得到司法机关的批准,否则相关部门不会亦不可能介入任何网络内容,不会、亦不可能对网络内容或言论进行解码。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人员还包括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杨崇蔚、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陈轩志及白安德(António Pedro)、邮电局资讯科技发展及资源管理厅代厅长梁燊尧、行政公职局电子政务规划及基础建设处处长陈子健及司法警察局电脑法证处处长陈思晶等。

另外,《网络安全法》谘询文本已经上载至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专题网页(www.gss.gov.mo/ch/ciberseg),市民亦可前往保安司司长办公室、行政公职局、法务局、司法警察局、政府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市民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本的印刷本。市民亦可於稍後时间在上述网页报名参加公众谘询会,同时也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下列方式,就谘询文本的内容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信函方式:邮寄或直接递交予澳门特别行政区兵营斜巷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或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27楼行政公职局。

电子方式: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www.gov.mo)或保安司司长办公室网站进入专页(www.gss.gov.mo/ch/ciberseg)发表意见。

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的市民,请於封面或开首处注明“关於《网络安全法》的立法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