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获批之央积金个人帐户提款申请明发放款项

21.10.2020  03:20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9月底前已办理本年度提款申请的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将于明日(21日)收到有关款项,其并会陆续收到有关的公函或电话流动短讯(SMS)通知。此前,5.4万名符合自动发放款项条件的长者已于8月21日收到有关款项。

9月底前已办理2020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提款申请的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包括年满65岁且未符合自动发放资格、未满65岁但正收取社保基金残疾金且超过1年、或正收取社会工作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其指定的银行户口将于10月21日收到获批的款项。帐户拥有人如想透过SMS收取有关讯息,可向社保基金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款项每年只可提取一次。

另外有关款项的声明异议,社保基金提醒,帐户拥有人获得款项权利的时效为分配年度的12月31日起计3年,2017年度款项分配时效将于今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提出2017年度款项分配声请的帐户拥有人,将丧失获分配有关款项的权利。

市民如想查询有关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的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www.fss.gov.mo 、致电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