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更新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及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 

12.12.2017  04:58

环境保护局今日(11日)公布了《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以下简称“《清单》”)(2017年版)及《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2017年版),修订後的《清单》及指引将於2018年6月10日起采用。同时修订後的《清单》亦将适用於公共及私人项目。

为界定和釐清工程项目是否需进行环评的统一判断准则,环境保护局已於2013年推出了《清单》(试行),让项目发展单位能预先考虑及尽早计划环评工作,以便於项目计划阶段充份考虑各项环保元素,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过去几年《清单》试行过程中,加深了各界对环评的认识,而相关政府部门基本配合有关工作,於项目的计划前期考虑环评工作,可见试行《清单》发挥到预期的作用。

鑑於近年澳门社会环境的变化,为使《清单》更具操作性。环境保护局根据本澳过往取得环评操作经验,并考虑到2015年底澳门海域的划定和邻近地区环评制度的更新要求等因素,适时检视了《清单》内容的合适性,并联同工务部门於2016年拜访了不同的政府部门、社团及业界,在听取各界对《清单》的意见及建议後,对《清单》进行了修订。是次《清单》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新增了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项目类别、调整了部份项目的规模及範围、清晰了部份项目的名称及项目说明等,并因应澳门海域的划定,修订了对相关项目的说明。修订後的《清单》将同时适用於公共及私人项目

此外,为配合《清单》之修订工作,环境保护局亦更新了《环境影响评估指引》系列,当中包括空气、水质、噪音、生态、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等六个环境範畴的指引内容,以进一步说明具体之评估内容要求等,以助业界更清晰环评报告的具体技术要求,并提升有关环评工作之效率。

由即日起,市民可到环境保护局网页(http://www.dspa.gov.mo)浏览及了解有关《清单》及指引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