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与食品业界会谈交流灾后受污染食品报废措施

05.02.2018  05:11

为强化政府与食品业界间的沟通,民政总署食安中心会约见不同的食品业界交流食安资讯及讲解标准指引内容。日前与澳门百货办馆业商会负责人会面,就风灾后续食安跟进工作、贺年食品抽查等进行交流。提醒业界注意须遵守本澳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及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确保在本澳销售供应之食品合法、安全且卫生。

会上,食安中心感谢商会大部分商户会员在“天鸽”风灾中积极配合当局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废与销毁受污染食材,虽有所损失,但防范了食安事故爆发。之后双方就灾后受污染食品报废措施进行交流,与会商会负责人赞同食品商户应落实灾害善后工作,全面检视库存及货架上的货品,如发现产品曾受水浸污染或包装出现锈蚀而存有食安风险等状况,应妥善报废及销毁,拒绝加工、出售、接收或供人食用外观异常、已变坏或可能被水浸过的食品。中心重申日后一旦再出现类同情况,如受影响食品数量较多,商户可寻求民署协助,但任何人士如继续供应及出售废弃、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将触犯《食品安全法》,当局会提出检控,若构成违法最高可被罚款六十万元或最高监禁五年。

食安中心又向商会负责人简介了本澳已执行的食安标准,并就恒常巡查及抽检所发现之状况加以说明;同时听取业界在经营及配合食安工作上提出的意见,藉此优化食安管理及风险交流合作。双方检视了食安中心与本澳各食品行业代表及商会建立的应急协调联络小组运作机制,能有效提升政府及业界在应对食安事件与紧急状况的灵活性及主动性,阻截食安风险继续蔓延。中心将持续透过食安预警系统、食品业界手机短讯提示、食安资讯流动应用程式推播等途径,让业界更及时掌握食安动向。

此外,双方亦关注到近年本澳零售市场上,新兴一些因应潮流间歇性兼营网购、代购外地食品的新型杂货店,在入货及出售食品时偶有不规范行为,一旦出现食安或质量争议,将冲击消费者对本澳食品行业的信心。故此食安中心会持续联合相关权责部门进行监察,并透过与行业商会合作,促进食品供应及零售行业守法有序经营,共同保障本澳的食品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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