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网上公布两项活动获奖名单提升维权意识

11.12.2014  16:52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举办的“消费维权中文新闻写作比赛”经各评审进行评选後,已顺利选出优胜作品,分别由蔡绮珊(培正中学)、甘妙霞(濠江中学) 及叶鸿艺(培正中学) 荣膺冠、亚、季军奖项。

  为加强青少年的消费维权意识;推动青少年关怀社会事务,消委会以中学生为对象举办“消费维权中文新闻写作比赛”,同学对比赛反应热烈,经各评审进行评选,早前选出冠、亚、季军及二十名优异奖,由蔡绮珊(培正中学)、甘妙霞(濠江中学) 及叶鸿艺(培正中学) 夺得冠、亚、季军,该会早前在颁奖礼上勉励青少年多透过参与,发挥关心本澳社会事务的情怀,共建美好澳门,而参赛作品反映本澳青少年对消费维权意识有一定程度及正确的认知。

  消委会表示,该会将继续举办同类活动,培养与提高青少年对消费者权益范畴内,包括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消费者权利、食品安全与卫生等知识。

  另外,为推动与培养消费者消费後索取及保留凭据的习惯,消委会举办了“存凭有理”活动,超过一百七十间商号参与该活动,为期三个月的活动,共有一千两百多人次凭购物发票参加了抽奖活动,该会已抽出各获奖者,头奖奖品是价值澳门币壹仟伍佰圆的现金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