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食肆及食品经营场所监测简报
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持续对本澳市面流通的食品进行监测,以保障食品安全。上半年,中心对食品及饮食场所执行卫生巡查约5,400间次,抽取食品样本逾1,600个。
民署食安中心的食品市场及食安事件监测工作,包括对本澳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卫生巡查、抽检食品、监测分析本地及海外食品事件,评估对本澳市民的影响,并采取适切行动,以降低食安风险。上半年,中心对食品及饮食场所执行卫生巡查共5,405间次,抽取食品样本共1,633个,当中2个抽检样本未能通过检测,涉及使用到禁用物质“硼砂及硼酸”,以及添加超出安全参考限值的食品添加剂,食安中心已即时采取措施,要求业者下架停售、回收问题产品,并勒令其改善制作程序,以符合食用安全。
由於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或设施、工具不符合卫生要求而被食安中心采取“预防及控制措施”的共有20宗,当中包括限制涉事商户供应存有食安疑虑的食品、即时改善设施及场所卫生等。另外,根据《食品安全法》开立卷宗个案共33宗,主要涉嫌销售、收集走私食材,食安中心会继续进行监督,加强情报搜集及分析,并联同相关部门打击走私未经检疫食材等行为。
另外,食安中心透过恒常食品事故监察系统,主动监察全球各地发生的食安事件,并评估对本澳居民的影响,继而发出预警及撰写风险交流资讯。上半年中心共向本澳食品业界发出28则食安预警,与业界共同阻截风险蔓延,并且因应影响因素撰写相关科普资讯及食安建议共40篇,以加强公众的食安认知及食安工作的透明度。
在集体胃肠炎事件方面,中心上半年共跟进并处理了15宗个案,经调查分析,引起事件的病原体为细菌性居多,主要与食品生产作业流程疏忽有关,当中尤其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食品调配後贮存温度及环境不当、冷藏及加热处理不足等,最易引起食安问题。因此,食安中心特别提醒,本澳已进入夏季,天气高温潮湿,有利致病菌快速大量繁殖甚至生成毒素,令食物变坏,不慎进食可能会引起胃肠道疾病。为减低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及食品业界均必须注意食品卫生及安全,确保食物保存在合适的温度,以降低食源性疾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