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呼吁房地产临时准照持有人尽早申领准照 

17.06.2016  19:11

房屋局呼吁,有效期於本月30日届满的房地产经纪临时准照及房地产中介人临时准照的持有人,尽快申请房地产经纪及房地产中介人准照,以便在7月1日可无间断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截至本月15日,有效的房地产经纪临时准照3,002个,尚未申请的房地产经纪临时准照持有人有2,036个,而有效的房地产中介人临时准照(3年有效期)有929个,尚未申请房地产中介人临时准照持有人有443个。

房屋局将透过公函,通知尚未申请准照申请的房地产经纪临时准照及房地产中介临时准照持有人,倘有意在临时准照到期後继续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於本月30日前透过网上预约或亲临房地产中介业务办事处(澳门俾利喇街134号望贤楼地下)提交相关准照的申请。

另外,房屋局现正与劳工事务局商讨,为修读最後一期“房地产经纪从业要件补充课程”,并通过课程考试的人士,能尽快报考劳工事务局举办之“房地产经纪技能测试”,以赶及在本月底前能申请房地产经纪准照。

如有疑问,可浏览房屋局网站www.ihm.gov.mo或者致电房地产中介热线28519709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