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今年首季收回约60个社屋单位 

01.04.2016  11:55

今年首季共有约60个社会房屋租户主动退回单位或被房屋局解除租约,原因包括户主死亡、不以社屋为永久居所、租金过高、回乡养老或入住老人院等。房屋局将收回单位进行翻新工程後再进行分配。

房屋局持续到各社屋作居住状况的巡查监管,确保公屋资源合理运用,除进行家访巡查,并持续透过与管理公司的沟通及电子纪录资料等,监察社屋租户的居住状况;对於转介、举报社屋租户之违规个案、信件反映个案及社屋特殊个案等作调查跟进。

今年首季共有约60个社会房屋租户主动退租或被房屋局解除租约,包括23宗为户主死亡而撤销租约、11宗为不以社屋为永久居所,部份需要展开法律程序收回单位、7宗为租金过高而主动退租、6宗为回乡养老或入住老人院而主动退租,其他还有收入超出法订限额、让非租赁合同人士居住、搬往家人同住等。

为确保公屋资源合理运用,房屋局将持续到各社屋项目作居住状况的巡查监管,并呼吁社屋住户遵守相关法例规定之责任与义务,维持良好的居住环境。对於发现违规情况者可向房屋局举报,局方必定跟进及执行处罚违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