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为识别、确认和保护本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局按照《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定,拟订澳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并於今日(九月二十二日)正式对外公布。现时被列入清单的项目共有十五个,包括:粤剧、凉茶配制、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说唱、道教科仪音乐、鱼行醉龙节、妈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土语话剧、土生葡人美食烹饪技艺、土地信俗、朱大仙信俗、搭棚工艺、苦难善耶稣圣像出游及花地玛圣母圣像出游。
根据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以下简称《文遗法》)之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拟订清单”为基础,因此,文化局将本澳现有的十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五个於本年度申请发起的项目列入上述清单,以使其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本年度申请发起的五个项目当中,土地信俗、朱大仙信俗和搭棚工艺是由本澳社群申请发起;而苦难善耶稣圣像出游和花地玛圣母圣像出游两项,则是文化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研究的项目中,资料较为齐备、论证较为充分,以及条件相对成熟的发起项目。文化局经研究分析,上述项目的表现形式、存续状况、文化价值均符合《文遗法》第七十四条拟订清单的标准,经谘询文化遗产委员会意见後,文化局按上述法律第七十七条赋予的职权,将上述项目列入清单。
未来,文化局将持续进行本澳非遗的普查研究及清单更新工作,并计划按照《文遗法》的规定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非遗清单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更好保护和传承本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外,倘其他公共部门、社群、群体或个人有意申请拟订清单,可根据《文遗法》规定向文化局提出申请。
有兴趣了解更多的市民,欢迎浏览文化局“澳门文化遗产网”(www.culturalheritage.mo),进一步了解有关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项目的简介,以及《文遗法》对拟订清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