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统考(技术辅导员及勤杂人员)明(29)日起接受报考
公务人员统一管理开考 (技术辅导员及勤杂人员职程)将於明(29)日起接受报考。
两个开考通告均於今(28)日出版的《澳门特区公报》刊登,报考日期自公布日紧接的首个工作日起计,为期20日(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7日)。
两个开考首阶段的综合能力评估程序由行政公职局负责,分别填补第一职阶二等技术辅导员163个职缺及第一职阶勤杂人员23个职缺、以及未来2年同一部门的上述两个职程职缺。投考人在综合能力评估程序中取得合格後,可进入第二阶段由各相应部门负责的职务能力评估程序。
一、报考条件
1. 第一职阶二等技术辅导员 ─ 符合开考通告要求担任公职的一般要件及於报考期限届满前(2017年1月17日前)具有高中毕业学历。
2. 第一职阶勤杂人员 ─ 符合开考通告要求担任公职的一般要件及於报考期限届满前(2017年1月17日前)具有小学毕业学历。
3. 上述两个职程获豁免综合能力评估程序的投考人,亦须依据开考通告的要求报考。第14/2016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第11条第4款,已订明7种可获豁免的情况,例如投考人现职程为高级技术员、技术员或技术辅导员,以及第14/2009号法律所规範之入职学历不低於高中毕业程度的一般及特别职程,可获豁免是次技术辅导员职程统一管理开考的综合能力评估程序。
另外,现职程为勤杂人员以及其他由第14/2009号法律规範的一般及特别职程,均可获豁免是次勤杂人员职程统一管理开考的综合能力评估程序。
二、提交文件
报考时须填妥并签署《统一管理开考报名表》及《统一管理开考履历表》,并附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开考通告所要求的学历证明文件副本等。与公共部门有联系的投考人,应提交由所属部门发出的个人资料纪录,如所属部门个人档案已存有相关文件及个人资料纪录,可免除提交,但报考时须在《统一管理开考报名表》明确声明同意典试委员会要求部门依职权提供。
三、报考方式
1. 电子报考服务平台
有意投考人士可在接受报考前,申请及开立“政府服务登入帐户”,成功启动帐户後,便可通过其帐户登入电子报考服务平台或“澳门政府服务”手机应用程式,於报考期限内随时随地办理报考手续,及查阅个人於统一管理开考的状况及进度。这里须提醒有意以电子方式报考的投考人士,在电子报考服务平台及手机应用程式上完成所有资料的提交後,必须以取得收据编号方为完成整个报考手续。
2. 亲送报考
除电子报考服务平台外,可选择亲送报考方式,由投考人或他人前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楼办理报考手续,亲送报考设有网上预约服务(http://concurso-uni.safp.gov.mo/)。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45;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照常办公。
3. 便民措施
若在早前已报考统一管理开考(高级技术员职程),并已提交相关报考文件的投考人,在报考技术辅导员及勤杂人员职程的统一管理开考时,可按以下方式提交文件:
(1) 使用电子方式报考的投考人,可以通过其个人帐户,登入设於专题网页的电子报考平台,除必要填写《统一管理开考报名表》 、《统一管理开考履历表》及递交学历证书外,可选择再次使用其个人曾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专业或培训证书等,并须注意完 成整个电子报考程序。
(2) 如选择本人亲送报考,除必须递交《统一管理开考报名表》、《统一管理开考履历表》及学历证书外,只要签署相关授权文件,便 可将其他曾递交的报考所需文件,向负责是次开考的典试委员 会提供。
注:必须递交符合开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因开考所要求的学 历程 度不同。
为协助投考人办理报考手续,行政公职局已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及宣传,包括开设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查询热线(电话:88668866) 及服务专柜等,欢迎市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