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签订游艇自由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粤澳游艇自由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今日与广东海事局签署了《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海事工作安排》(下称《工作安排》),以有序落实游艇自由行项目的各项细化措施和规範。
粤澳海事局签署落实细化措施
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团一行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盛情接待。广东海事局副局长杨文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船舶及船员厅厅长李荣胜分别介绍了两地推进粤澳游艇自由行的情况,其後双方於广东海事局举行《工作安排》签署仪式,在党组书记兼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京山、中山市政府副市长杨文龙、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等的见证下,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代表粤澳双方签署了《工作安排》。
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表示,澳门与中山作为游艇自由行试点,肩负着深度合作示範区的重要战略任务,粤澳双方均高度重视。她代表澳门特区政府感谢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紧密沟通和友好合作,让工作得以逐步落实。两地政府将继续加强沟通合作,致力推进澳门与中山游艇自由行项目的有效落实,实现紧密合作、优势互补、经济融合,从而带动珠三角旅游业和澳门多元休閒产业的发展,致力打造澳门成为“世界旅游休閒中心”,缔造双赢互惠的发展成果。
《工作安排》六方面制定明确规範
粤澳双方於去年7月签署了《关於游艇自由行的合作协议》 (下称《合作协议》)後,全面启动了两地游艇自由行的筹备工作;是次签署的《工作安排》是以该《合作协议》为基础再度推进的友好协作成果,粤澳双方就游艇管理、驾驶人员技术、进出口岸审批、航行安全、海事执法管理协作以及信息沟通六个方面的规範要求透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为如箭在弦的粤澳游艇自由行创造清晰明确、制度化的通航条件。
《工作安排》主要内容包括﹕(一) 游艇技术﹕根据管理和检验法规的游艇证书、文书、种类、船上仪器及设备配置的要求;(二) 驾驶人员技术﹕游艇驾驶人员证书或执照要求,以及为补充驾驶员对进入试点範围航行相关规定认知的补充学习和考核;(三) 进出口岸﹕船舶进出口岸证书的审批要求以及须提交的材料;(四) 航行安全﹕《“粤澳游艇自由行”(中山-澳门) 须知》的签署和查验、安全防範、突发事件与防污染管理、游艇AIS及夜航配备要求;(五) 海事执法管理协作﹕违法行为或被扣留的相互通报、搜救合作安排;(六) 信息沟通﹕粤澳双方数据共用。
海事局办“游艇补充学习班”
根据《工作安排》规定,为补充游艇驾驶人员对进入试点範围航行相关规定的认识,澳门的游艇驾驶人员必须完成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举办的“游艇驾驶人员补充学习和考核”,或自行学习後参加考核,方可参加粤澳游艇自由行澳门及中山试点计划。补充学习和考核内容针对两地游艇培训大纲的差异,针对航道与航标、内河航道标基本知识及航行规则、游艇航行安全管理法规以及船载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应用四方面作重点补充,内容亦针对澳门至中山游艇活动水域有关通航环境,为来往於澳门与中山之间的游艇驾驶员提供安全航行指引。
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将分别於本年5月31日以及6月7日开办为期一天的“游艇驾驶人员补充学习”,中文授课,学习时间为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并於同日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後会获发证明书。报读人士必须持有远洋船长或沿岸船长驾驶执照,并於本年5月20至22日、26至29日,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亲临澳门河边新街(妈阁庙前地)航海学校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及远洋船长或沿岸船长驾驶执照副本,详情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66722142查询。未来,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将因应实际情况和需要,考虑继续开办 “游艇驾驶人员补充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