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职局推动校园选民登记 

24.04.2015  14:20

  为让青少年进一步认识其政治权利和责任,行政公职局一直推动校园选民登记,让合资格的青少年及早登记为选民,认识本澳的政制及选举制度,行使《基本法》赋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由上月尾至今,行政公职局先後应镜平学校及劳工子弟学校的邀请,派员到校为合资格的在校师生办理选民登记的手续,期间共受理了531个新登记的申请,当中258个申请属年满17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永久性居民透过附同父母签署的同意书依法提出的提前选民登记申请。根据法律,提前登记可於申请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自动转为确定且具备参与选举活动的资格而毋需办理任何额外的手续。

选举可实现青少年基本政治权利,通过行使选举权克尽公民的责任,关注社会发展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按现行《选民登记法》,合资格而又未登记人士全年均可办理登记手续,已登记的选民亦可随时依法更新资料。

为了推动合资格的青少年依法办理选民登记的手续,行政公职局持续与社团和学校合作推动选民登记,宣传政制选举讯息。有需要的社团和本澳中学及大专院校,可於选民登记网页www.re.gov.mo下载表格,填写後传真至该局选举技术辅助处。

查询可於办公时间联络89871704或致电88668866(非办公时间设有录音留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