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防卷入装置及摩托车备两後视镜10月执行 

06.08.2017  18:06

交通事务局提醒 ,今年10月12日起,所有在本澳的轻型及重型货车、挂车及半挂车左右两侧车轴之间均须安装防止卷入装置、所有轻型及重型摩托车应具有两个後视镜,若上述车辆在检验时发现不符合相关规格,需再接受检验并缴付相关费用。

基於交通安全考量,去年10月通过的第24/2016号行政法规修改《道路交通规章》规定,由今年10月12日起,所有轻型及重型货车、挂车及半挂车的左右两侧车轴之间须装有型号经交通事务局核准、离地面高度不多於450毫米的防止卷入装置。有关装置应与底盘车阵或是其他车身主要结构部分连接,并须安装稳固,以能有效防止行人、摩托车及脚踏车等卷入。而有关装置不得超出车身宽度尺寸,以及装置外侧表面必须平滑。

10 月11日前安装送检免验费

为方便有关车辆进行安装及验车工作,设有一年过渡期,车主若在今年10月11日或之前完成安装,可获豁免缴付因安装相关装置而进行特别检验所涉及的检验费用。但若过了上述期限而在检验时发现有关车辆未安装上述装置,则车辆必须在安装有关装置後再接受检验,并须缴交费用。

另一方面,上述法规也规定,由今年10月12日起,所有轻型及重型摩托车应具有两个後视镜,以容许驾驶者在至少100米範围内易於观察道路,否则车辆检验时发现不符合相关规格,亦需要再接受检验并缴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