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万人已办理社保在生证明

08.01.2016  19:20

领取社保养老金或残疾金的受益人须于一月份办理在生证明,今年涉及约8万9千人。截至本月7日,已有59,871人完成办理。社会保障基金提醒,倘受益人现居于广东省,可亲临省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8万9千名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可于一月份办公时间内,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临仁慈堂婆仔屋、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社工局辖下五个社会工作中心办理在生证明。同时,受益人亦可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使用设于全澳共33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

截至本月7日,已有59,871人完成手续,佔需要办理人数的74%。当中有34,323人使用自助服务机。

为加强粤澳两地合作,方便两地养老金受领人办理在生证明,社保基金与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去年三月达成协议,互为异地协查的有效机构。居于广东省的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只需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临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便会得到一份由经办机构发出的在生证明协查表,协查表正本连同身份证副本以邮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送回社保基金便可完成在生证明的办理。

如欲查询有关办理2016年度在生证明的资料,可在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 www.fss.gov.mo/zh-hans/sites/vida

  • 社保基金一月份于婆仔屋设临时柜枱为受益人办理在生证明
  • 社保基金职员协助长者利用自助服务机办理在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