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事务明年纳入妇女事务委员会
20.11.2015 19:52
本文来源: 新闻局
来源: www.gcs.gov.mo
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今(20)日表示,明年通过修改行政法规,把儿童事务纳入妇女事务委员会,并改名为妇女儿童事务委员会。
谭俊荣下午主持妇女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第二次平常会议,会後接受访问时表示,妇女事务委员会成立超过10年,随着社会发展,有声音认爲应成立委员会跟进儿童事务,爲此,社会工作局、妇女事务委员会及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参考了国际上和国家的一些做法,以及听取各方意见後,认爲应将儿童事务纳入妇女事务委员会。
他又强调,特区政府一向有不同部门负责各年龄层儿童的工作,如卫生局负责初生婴儿,社工局专职学前幼儿事务,教育暨青年局关注儿童发展。妇女儿童事务委员会是谘询组织,仅提供意见和建议,实质的执行工作还是由具体部门负责。
至於对儿童的定义,谭俊荣表示,会参考联合国的指标,将13岁以下界定为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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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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