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为供款月社保提醒雇主和居民应准时供款
一月份是社会保障制度供款月,雇主须于月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2021年第四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请外地雇员,亦须缴交外地雇员聘用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于一月份内缴纳供款。社会保障基金呼吁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尽量採用电子化渠道缴款。
电子申报由1月起推出优化服务,包括当季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的雇主,无需作出申报,系统会自动结算及生成凭单、于供款月首日即可下载凭单、整个工作季度直至供款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都可以作出人员任职变动的申报,以及雇主可登记澳门流动电话号码,接收如提醒按时缴纳供款等讯息。社保基金鼓励雇主使用电子申报服务,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手续,且能透过各种电子化供款渠道,包括指定银行的自动转帐、网上银行及中银e道等缴款,方便快捷。
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可到临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包括望德堂区办事处、皇朝区中土大厦13楼办事处、政府综合服务大樓、離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缴款,如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于指定银行柜台缴纳款项。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则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透过上述所有电子化渠道、贴有社保供款标籤的自助服务机、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以及指定银行柜台缴纳供款。
此外,雇主或受益人倘选择以自动转帐缴纳款项,相关银行会于供款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缴款项,应确保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以供扣缴。
居民如需前往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款,可提前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站( https://booking.gov.mo )预约时间或进行远程取筹,以节省轮侯时间。如欲了解更多供款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https://www.fss.gov.mo/zh-hant/social/social-mandatory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附件: 缴纳社保强制性制度/任意性制度供款及外地雇员聘用费地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