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被确定接纳候选名单及进入禁止宣传期 推出第2号指引及举办讲解会 

02.08.2017  04:46

鑑於在指定期限内,没有候选名单受托人就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驳回异议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选管会按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将於8月2日(周三)中午透过张贴於选管会办公设施内的告示,公布一份载有候选人完整身份资料的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的完整总表。

直选 25 份候选名单 (192 名候选人 间选 6 份候选名单 (15 名候选人 )

第六届立法会选举直接选举共有25份候选名单192名候选人,而间接选举共有6份候选名单15名候选人,除了专业界选举组别有2份候选名单外,其馀选举组别均各有1份候选名单。

根据《立法会选举法》规定,选管会将在张贴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後翌日举行抽签,以确定各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就此,行政公职局将於8月3 日(周四)下午3时30分,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抽签。

随着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完整总表的公布,直至竞选活动开始前的期间属於禁止宣传期。而竞选活动期是由选举日前第15日(9月2日)开始至选举日前第2日(9月15日)午夜12时结束,各候选组别仅可在此期间进行竞选宣传。

2 CAEAL 2017 号指引对竞选宣传作出规範

因应进入禁止宣传期,选管会今(1)日公布了第 2/CAEAL/2017 号指引,作出以下规定,不遵守具约束力的指引,将构成加重违令罪:

  1. 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及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在8月2日晚上12时或之前,必须移除或删除在上述日期前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网上平台,内容能引起公众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选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议选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选人的所有讯息或资讯。
  2. 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及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在9月15日晚上12时或之前,必须移除或删除竞选活动期内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网上平台,内容能引起公众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选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议选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选人的所有讯息或资讯。
  3. 因作出不法竞选宣传行为而使有关当局提起轻微违反程序後,违反者应按选管会的命令,迅速采取移除或删除所有不法讯息或资讯的措施。

举办工作会议及讲解会以免违法违规

为让各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及相关法人能进一步了解《立法会选举法》关於竞选宣传、竞选活动的通知、提供或参加具福利性质的非竞选活动的申报等规定,选管会连同廉政公署分别於今(1)日及将於8月4日(周五)举行工作会议及讲解会,向上述人士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回覆问题及进行交流。

今日举行的工作会议,由选管会主席唐晓峰、廉政专员张永春、廉政公署助理专员林智龙及选管会委员高炳坤主持。唐晓峰主席及廉政专员张永春在会上表示,工作会议主要是向受托人及候选人,讲解有关在公布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後应注意事项,避免触犯《立法会选举法》关於偷步宣传甚至是贿选的规定。选管会及廉政公署必定严格监管及执法,同时会加强宣传推广及教育,让选举得以在公平、公正及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此外,立法会选管会亦於今日下午与本澳的中、葡、英文传媒代表举行座谈,就《立法会选举法》有关新闻报导的规定,进行交流及讲解。

 选管会呼吁候选组别须依法进行宣传 
第六届澳门立法会选举禁止宣传期已於8月3日凌晨零时新闻局
 就进入禁止宣传期的疑问作出说明 
按照选举日程,8月3日凌晨零时已进入禁止宣传期,新闻局
 各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抽签 
行政公职局於今(3)日下午在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