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金融管理局续办《医疗事故法律制度》讲解会 三天共约550名业界代表出席展开深入讨论 

23.01.2017  05:03

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将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卫生局联同金融管理局继续就《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举办讲解会与业界进行全面沟通,今天(1月22日)的讲解会有约280名业界代表出席,而三天来(即1月20、21及22日)有共约550名业界代表出席。而到目前为止,卫生局与金融管理局已举行了20场讲解会,合共有约2000多人出席。大多数出席者就《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的颁布及即将实施表示支持,并就法律涉及的各项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

卫生局李展润局长在会上重申,《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的推行并不仓促而经过多次咨询和讨论,并据此进行多次修改,才编制成最终文本,并经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通过,於今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对於有部分业界人士希望医者免刑责的要求,李展润局长明确指出,据澳门现行法律尤其刑法典的规定,医疗行为根本不可能免刑责。至於,法律规定要设立的医疗事故鑑定委员会,则可进行独立且专业的调查和技术鑑定,藉此帮助医疗服务提供者釐清其责任所在,该委员会是一个法定组织,由资深医学和法律专家及顾问组成,不听从任何命令或指示,亦不受任何干预,独立进行调查,以查明事故真相,但不能要求法庭一定要采纳医疗事故鑑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因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

针对有与会者担心缴交保险金额过高,以及因强制责任保险法规仍未颁布害怕赶不及在《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生效前购买保险,并提议可否设六个月的过渡期。李展润局长表示,已制定保险金额最低限额,又建议医护界以学会或社团形式购买,相信保费会更合理;同时重申,政府方面曾作出积极及深入的硏究,但基於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的条文规定,所有配套法规(包括强制医疗责任保险行政法规)必须於2017年2月26日生效及执行。因此,政府会积极协调医疗业界与保险公司跟进有关购买保险的工作,配合法律的规定。他呼吁医护业界人士可向所属医疗学会和社团填写有关购买保险的问卷,以便更快和便捷完成购买保险的事宜。

对於曾在讲解会上表示会硏究过渡期而可能引致业界产生误解,李展润局长再度表示歉意,强调现阶段当局会持续向业界介绍和讲解相关配套法规的草拟内容,但草案最终仍须待行政会审议及通过。医务委员会秘书长梁佩珊则补充说,为回应业界诉求,配合澳门实际情况,建议修订有关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