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士司机求复合不果,强奸前女友 判囚五年

24.07.2015  17:33

  澳门的士司机要求与前女友复合不遂,伺对方下班之机,强行将之拉到自己房间强奸,并拍下过程。女事主成功脱身後,报警拉人。案件经初级法院审讯,法官认为被告声明不可信,昨裁定他强奸罪及不法录制品及照片罪成,入狱五年四个月。

  被告庭审时否认在过程中使用暴力,虽然前女友拒绝发生关系,但他认为求欢後会如以往一样和好如初,并且是不小心按下手机的拍摄按钮。

  法官萧伟志昨宣判时指出,根据事主庭上所言,其坚拒与被告发生亲密行为,双方亦已分手,当时她曾大声呼叫,但被告甫入房已立即将门上锁,并将她推向床。过程中她亦大声呼叫,惊动了三名分租的女子致电屋主,法庭认为这并非普通男女争执,被告是以暴力强迫对方与自己发生性行为。

  至於不法录影方面,被告在刑事起诉法庭曾表示是对方反对才删除影片,这与事主所言脗合,而且发现事主身上带伤,裁定被告强奸罪成,囚五年;不法录制品及照片罪囚八个月,合并判囚五年四个月。

  法官最後指斥被告为人自私、不顾他人感受,终落得如斯下场。更为图摆脱自己所犯下的罪,要事主再次在庭上忆述惨痛经历,如此让自己曾经爱惜的人难受,其实最爱的只是自己。被告若不检讨自身,往後人生将继续失败。

  案情显示,女事主与被告崔某(卅三岁)於一二年下旬成为情侣,崔为方便与女事主见面,从一四年开始租住女友教琴的大厦,惟不久女事主就发现崔染有赌博恶习,在今年一月上旬决定“斩缆”,并告知对方已发展新恋情。二人分手後崔经常要求复合,但遭女事主拒绝。事发的一月廿五日上午九时许,崔发短讯给女事主“死缠烂打”被拒,便在大厦梯间等候女事主下课,甫见女事主即用力捉住她的手,强行拉扯至自己的单位房间强奸。过程中崔更用手机偷拍性侵过程,女事主赫然发现马上抢走手机删除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