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吁青少年安全使用互联网 增个人私隐保护敏感度

12.01.2015  19:50

   随着互联网广泛应用,不法分子亦利用网络作为犯罪平台。司警提醒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或社交平台时,须提高个人私隐保护的敏感度,安全使用网络及谨愼交友,避免成为电脑犯罪的受害者,或在不知情下触犯“打击电脑犯罪法”。

  司警指出,网络使用普及化,互联网已成为时下流行的人际沟通桥梁,但社交网站及交友程式内隐含风险,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盗窃、诈骗,甚至性犯罪的作案工具,青少年稍一不慎易误堕网络陷阱。

  司警指出,青少年须提高个人私隐保护的敏感度,安全使用网络及谨愼交友。在网络交友须注意事项包括:切勿在网上公开个人资料如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切勿透过网志等传送或接收重要内容包括机密文件、密码和裸照。同时,要保护好电脑及其所载资料,包括安装防毒软件及防火墙,定期更新、扫描和备份,敏感资料要做加密。

  最高判处十年徒刑

  司警提醒,正确使用互联网须谨记多点,包括不要浏览可疑网站、不要从可疑来源下载档案、不要开启或转寄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及附件,以及不要点击陌生人提供或来历不明的连结。并要为帐户设定密码,但不要使用容易识破的密码组合、不要把密码储存在电脑内、不要在公用电脑登入个人帐户,以及定期更改密码。

  司警指出,青少年一旦受到犯罪侵害时,应保持冷静,确保自身安全;并应向家人、老师或驻校社工求助,尽快报警。同时,要保留电脑或手提电话内的通讯内容,以协助警方推动刑事程序。“打击电脑犯罪法”於二○○九八月六日正式生效,涉及相关罪行如电脑诈骗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十年徒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