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头盔型号法规周二生效 交通局提醒用合格头盔保安全 

11.06.2017  12:06

核准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6月13日(周二)生效,至今已有517款摩托车头盔符合审批要求,详情可浏览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交通资讯站」App或亲临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查询。交通事务局提醒,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为保障行车安全应使用符合规格的头盔。

正确选用及佩带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一旦发生撞车事故,将有助确保头盔能够有效降低对头部撞击带来的影响。因此,特区政府於去年颁布相关行政法规,以保障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的行车安全。

持续落区宣传法规

为加深公众对法规的认知,交通事务局除透过媒体宣传、印制海报及小册子派发、与业界举行多场交流会外,早前分别走访了民众建澳联盟、中华新青年协会、交通运输业总工会、街坊会联合总会及新时代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举行说明会,讲解法规设立目的、检视符合规格头盔的注意事项等,约300人出席。同时,又派员落区主动为市民检查头盔,并向售卖头盔的商户了解市民选购头盔的情况。

此外,交通事务局联同治安警察局交通厅持续展开联合宣传行动,先後於南湾、佑汉、林茂塘及下环区,抽检摩托车驾驶者及乘客佩带的头盔是否符合法定技术标准、指导市民如何检视头盔型号是否经核准,并劝喻及教导使用不合格头盔的人士如何选择合符标准的头盔,路检宣传稍後会继续安排在离岛区进行。而联合宣传行动中,现阶段共抽检了128个头盔,其中96个的型号已申请核准及符合审批要求,其馀32个不合格的头盔中,有部分属地盘头盔改装或头盔内部结构已出现严重损毁。

517 款符合审批要求

截至6月9日,交通事务局接获1014款头盔型号核准申请,当中有149款属重复申请、18款取消及17款不具申请条件,经初步审批已有517款头盔基本符合要求。市民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交通资讯站」App或亲临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了解头盔型号的审批情况。如头盔已符合法定技术标准,但暂未见局方网站显示有关的申请资料,市民可自行为头盔申请型号核准,或可继续留意官方网页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