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宗不被纳入宣告失效的土地个案

24.06.2015  12:00

特区政府自2009年起,一直加紧处理没按时被发展的租赁批地个案,并成立了专家小组对相关土地作出检视及研究,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作出处理。澳门土地资源珍贵,特区政府对土地的运用定当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16宗不被纳入宣告失效的土地个案,每宗个案的归责决定均经过一系列的程序、经法律专家小组审视及开展听证程序之后而作出。政府必定依法办事,每宗个案皆必须有其原因及依据。

不被纳入宣告失效的土地个案,各有其原因及依据:

序号

刋登于《政府公报》内的批示

当时主要考虑因素

1

12/SAES/87
218/SAOPH/88

- 已透过建造一座简易建筑物对土地进行利用
- 承批人有遵守批给用途

2

56/SOPT/03

在发出街道准线图方面有延误

3

15/SATOP/93
54/SATOP/95
2/SATOP/98

- 土地利用已基本完成
- 只欠验收

4

91/SATOP/94

土地已完成地基及地库部份的建造

5

32/SOPT/01
67/SOPT/04

- 在行政当局批准移转时该土地的利用期只余下一年时间,而该时间显然并不足以完成有关建筑
- 承批人申请利用期间的延期,但行政当局没有回覆

6

43/SOPT/01

- 该土地被借予第三者作临时停车场及展览中心之用
- 承批人申请利用期间的延期,但行政当局没有回覆

7

185/GM/89

- 已透过建造一座简易建筑物对土地进行利用
- 承批人有遵守批给用途

8

35/SATOP/94

已批准交换土地,但行政当局没有作出通知

9

90/SATOP/98

- 已批准更改用途
- 未确定北安的城市规划

10

173/SATOP/97

行政当局在回覆承批人的申请方面有延误

11

32/SATOP/98

行政当局在回覆承批人的申请方面有延误

12

13/SATOP/98

行政当局在回覆承批人的申请方面有延误

13

100/SOPT/01
31/SOPT/12

当时正进行修改土地批给的程序

14

46/SOPT/04
49/SOPT/04
84/SOPT/06

该土地由两幅地块组成:
"A1"地块面积为36,640平方米 - 该地块已被完全利用
"A2"地块面积为1,723平方米 - 未被利用

15

98/SOPT/03

- 承批人已完成挡土墙工程及递交有关的工程计划
- 因土地的地理状况及平整的复杂性而导致利用延误
- 由于行政当局没有按时提供有关图则,因此没有履行兴建坟场的特别负担

16

2/SOPT/2006

- 该土地被借予第三者以设置直昇机场的临时设施
- 该土地重新被借予第三者以设置职业培训中心的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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