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对私立学校财政资助的监察》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
审计署公布《对私立学校财政资助的监察》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审查教育暨青年局(下称教青局)及教育发展基金(下称基金)有否妥善监管受资助的私立学校,确保私立学校符合收取资助後应遵守之相关规範,就其所提出的私立学校存在问题,采取适当措施要求学校改善,并有效运用私立学校资助的相关资讯,以保障所发放的资助能用得其所。报告发现教青局及基金在不同环节的工作上存在多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期完善和更好地落实有关制度。
是次审计工作,集中检查教青局及基金在2012/2013学年对私立学校财政资助的监察的工作情况,两个部门在此学年合共发放约20.84亿澳门元总资助金额,教青局所发放的免费教育津贴约为12.32亿澳门元,而基金透过“学校发展计划”所发放的资助约为7.59亿澳门元。由於上述两项资助合共已占资助总额约95.54%,因此审计署选取该两类型资助开展工作,以了解教青局及基金对资助监察的执行情况。
审计署在选取8间私立学校合共324份“无偿资助计划报告书”的审查中,发现基金管理层容许受资助私立学校不按照章程规定履行提交所有单据副本的义务,导致审计发现29份资助报告书没有充分单据证明,当中至少涉及9,566,025.00澳门元的资助金额未有经过基金核实。另外,由於基金管理层没有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落实执行有关核实资助执行情况的规定,导致审计发现69份既没有附同任何实证,涉及资助金额28,125,680.00澳门元。至於在私立学校未能按照规定及要求提供单据副本及实证的情况下,基金於实地访校时有否采取其他补足措施核实开支及执行情况,由於访校报告内没有具体记录每个资助项目的核查及结果,故审计署亦无法就此对基金实际执行的工作进行核实。
报告指出,由於教青局管理层未能确保学校督导清楚其本身的职责,将监察入网学校遵守应免除费用的义务定为必须审查项目并作彻底跟进,导致审计发现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共三个学年内,已有36项从收费名称的字面上明显怀疑属於应免除费用没有被学校督导发现,当中有6项更确实属於违规收费。另外,尚有20个收费项目学校督导分别於2012、2013、2014年已完成审核并确认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但当中涉及的违规收费合共360,786.13澳门元,直至2015年7月,有超过八成金额仍未退款。审计结果反映教青局未能有效监察入网学校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导致学生及家长利益受损。
此外,审计发现教青局学校督导透过帐目核准报告向私立学校指出的运作问题多年来没有改善,但教青局只会不断提出建议、劝喻,没有妥善监督学校落实改善有关问题。即使按照法例教青局有权对部分运作问题作出处罚,但该局却没有运用有关权限;对於其他不合理且没有改善的问题,例如教青局指出一所学校膳食费过高建议下调收费,该校多年来的收费不降反升,但教青局仍然没有寻求适当方法改善问题。而另一例子是学校督导早於2007/2008学年帐目核准报告内,已指出其中两间私立学校在帐目上登录了金融资产金额,分别涉资11,357,312.53澳门元及6,354,201.25澳门元,当时教青局已明确不建议进行有关投资项目,但直至2012/2013学年两间学校的金融资产金额仍维持在相约水平,从学校督导提供的资料未能显示私立学校没有按建议改善的原因,亦未有记录显示学校督导曾分析有关情况是否合理。
教青局每年收集私立学校帐目资料,而基金每年则处理67间私立学校逾千项资助计划的相关文件。当中教青局已把学校帐目资料电子化,基金亦已就工程及设备方面的资助资料建立电子资料库,两个部门之间亦互通一定的资料作参考比对。然而,基金的电子化资料库未有涵盖所有资助类型,所有学校活动方面的资助尚未进行电子化。基金需要统计或比较有关资料时,只能由每间学校的纸本文件中逐项整理,花费时间长且容易出错,亦难以对历年不同资助或不同学校的资助情况作比对。
报告又披露在审计过程中,曾直接根据基金领导层以正式公函所作补充而得出其管理取态存在问题的审计意见,而基金领导层的书面回应却指出有关意见不是建基於对基金领导层成员的面谈,而是在与部分资助小组成员面谈後依个别成员的说话作出的推论,同时亦指出并不属基金领导层的责任,而责任在於负责提供行政及技术支援的教青局资助小组人员身上。当中出现接受审计检查时提供的讯息前後不一,权责不清的情况,亦充分反映出领导者即使在审计进行期间,仍未完全了解自身与资助小组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同时令体制不顺,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更为突出。
审计报告的综合评论指出,教青局及基金不但无法有效发现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履行基本监督职责,由於不同的错漏长期存在,难免会令到一些自律而值得信任的受监管对象,感到有关规定只流於形式,实际上教青局及基金并不重视,误以为法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上无需认真遵从。更重要的是,有问题持续出现而不及时纠正,对一直遵守教青局及基金各项规定的受资助学校并不公平。审计署促请教青局及基金正视问题,深刻检讨,从根本上改正管理方式和态度,建立有效监管机制之外,更要严格落实执行,避免因管理不善而演变成产生问题的根源。
审计报告特别强调政府审计是为了及早发现违反既定法规或程序的问题,以便有关权责部门督促落实改正的行动,筹谋日後的预防措施,至少要想方设法降低再次发生的可能性。教育是特区政府的施政重点,其成效直接影响澳门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未来发展,所投入的成本和产生的效益皆广受公众关注。作为负责私立学校财政资助的部门,教青局及基金理应制定清晰的指引和监察措施,全面了解每年向私立学校发放的资助是否得到合理运用,对资助的分配管理是如何进行,其财务管理有否存在违规或失控的风险。是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值得教青局及基金认真审视,从速纠正,为特区教育事业及千家万户的莘莘学子共谋福祉。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於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於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