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和澳门居民遗失出入境证件的紧急回境手续 

19.08.2016  01:05

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及澳门中国旅行社(简称「澳中旅」)的支持下,由2015年2月16日开始澳门居民如在内地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回乡卡」),可直接於09:00至22:30前往拱北出境大厅二楼2115室「澳中旅」申办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回澳,而无须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失。但随着珠澳两地的相连口岸延长了通关时间,两地居民过境住宿、工作、探访亲友、观光购物等交流日趋频繁,证件丢失情况亦有所增多。为协助在内地遗失「回乡卡」而又急於返澳的澳门居民,治安警察局与内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珠海边检总站经过多次磋商,双方决定自2016年8月19日起,本澳关闸边境站及珠海拱北边检站可为遗失出入境证件的两地居民办理紧急回境手续。

於内地遗失「回乡卡」的澳门居民,一般情况下应到「澳中旅」申办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但在新措施推出後,拱北边检站容许未满七岁的澳门居民,或已在内地边检机关办理自助通关登记手续的49.2万名澳门居民,当遗失证件时可直接到拱北口岸出境主厅勤务督导台办理紧急回境手续返澳。

  另一方面,在澳门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且没有其他旅行证件的内地居民,除可按现行机制到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办理《遗失证件及报到通知书》及前往「澳中旅」申请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在指定期限内经任一边境站离澳返回内地外,失证人士亦受惠於新措施,可选择直接到关闸出境大厅罚款室办理紧急回境手续。但此紧急回境措施不适用於遗失《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中国护照》内地居民。

直接到两地边检口岸办理紧急回境的失证人士不可处於逾期逗留状态或涉及任何违法行为,同时具备紧急及充份理由,如照顾家中患病老幼等情况。双方边检部门将透过协作机制核查当事人的入境纪录及个人身份资料,而报失的证件会被即时注销。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局关闸边境站(89800321)或珠海拱北边检站(+86756-81670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