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轮候家团住屋补助申请将於3月底结束 

26.02.2015  16:14

  为继续在财政上补助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减轻有关家团的住屋负担,特区政府已延长《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至今年8月31日,并调升了补助金额。截至本月25日,房屋局收到1,440宗申请中,已审批1,042宗。因应申请期将於3月31日结束,房屋局呼吁合资格家团於限期前提出申请。

凡符合第25/2009号行政法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第三条所定一般要件的社会房屋总轮候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且非为社屋承租人或社屋承租家团的成员,均得申请住屋补助,但申请家团的每月总收入不得超过下表所载金额:

(* 请参阅附件!)

2013年期社会房屋申请确定轮候名单已於2014年12月26日公布,轮候家团可於今年3月31日前向房屋局提出申请住屋补助,效力追溯至今年1月1日。倘申请家团的月总收入及家团结构与确定轮候名单公布时无异,则可豁免提交家团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证明文件。1至2人家团每月补助金额为1,650元,3人或以上家团每月补助金额为2,500元。房屋局呼吁合资格家团於限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同时,凡因个人原因选择转列名单末尾的家团,将取消住屋补助的发放。

有关申请住屋补助之情况,可透过房屋局24小时语音电话2835 6288了解;已递交申请表的申请人亦可透过语音电话系统及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查询其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