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2014年度医疗券有效期至8月31日

25.08.2015  15:24

  澳门特区政府推出《医疗补贴计划》至今,一直获居民和业界支持。2015年度医疗券於本年5月1日开始供居民印,首三个月已录得约27万人印取新券;而截至本年7月31日已逾690个私人卫生单位成功加入2015年度计划,包括执业医生、医师及治疗师逾千名。为方便离岛的居民印券,卫生局已於湖畔嘉模卫生中心增设2台自助服务机,供居民列印医疗券及进行多个政府部门的自助服务。

  至於2014年度医疗券使用期则於本月31日(下周一)届满,逾期无效。为方便仍未印取2014年度医疗券的居民,卫生局分别在关闸入境大堂、港澳码头入境大堂、中华广场地下、民政总署北区综合服务大楼,以及塔石、筷子基、黑沙环、海洋花园及湖畔嘉模卫生中心保留2014年度医疗券列印机至本月31日。

  卫生局重申,居民仅可移转医疗券予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而就诊时必须向医生出示有效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惟经身份证明局核实医疗券使用者及受益人身份後,发现部份居民不正确移转及使用医疗券,例如将医疗券移转予叔、伯、婆、媳、家姑、表兄弟、朋友或非永久性居民等使用的情况;亦有居民利用已故亲人的身份证列印及使用相关医疗券,卫生局强调,此等均属不正确使用医疗券的行为,违规者须负相关责任,且须向澳门特区政府退还相关医疗券款项,呼吁居民正确使用及移转医疗券。居民如有疑问,可浏览《医疗补贴计划》专门网页( www.vs.gov.mo )或致电热线2822 50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