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签署《2017-2020年粤澳环保合作协议》 

30.03.2017  13:45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局在「2017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17MIECF)期间签署《2017-2020年粤澳环保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双方在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监测、固体废物处理、环保产业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签署仪式於2017年3月30日举行,在广东省人民政府许瑞生副省长及澳门运输工务司罗立文司长的见证下,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鲁修禄厅长与澳门环境保护局谭伟文局长代表双方签署。

协议》订定双方於2017至2020年的合作主要内容包括推动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规划、推进废旧车辆跨区转移处置项目、环境监测、环保产业、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环境科研、环境培训、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环境技术交流等多方面的合作。

事实上,粤澳两地致力推动双方的环保合作,根据《粤澳环保合作框架协议》的指导精神以及在粤澳环保合作专责小组的机制下,双方不断深化在各个领域的环保合作,特别在环保产业合作方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多年来均作为「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的官方支持单位,并组织代表团来澳参会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