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获最惠待遇 负面清单制服务投资只须备案
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表示,去年签署的第十二个CEPA协议与过去有很大不同。首次明确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经营的国民待遇,首次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所有服务行业里有123项限制性措施,此外均享受国民待遇,开放度非常高。
孙彤表示,广东与澳门率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过去协议有多个不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澳门享受内地对外开放最高水平,即“最惠待遇”。未来内地与其他经济体签署开放协议中,如果超过向澳门的开放程度,将自动适用於澳门。
三个工作日完成
改革澳门服务提供者到广东投资经营的审批程序,过去须经过审批,现在对符合条件的绝大多数投资采用备案制。两者不同在於,审批制是审批机关有权力“同意或不同意”,备案制是透明度的过程,只需讯息披露,符合条件者就可以,程序简便。
商务部外资司处长朱冰介绍《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原来审批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简化,同时提出明确要求,正常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完成。随着备案工作流程进一步顺畅,还可能进一步缩短时间,希望澳门服务提供者符合条件的,积极到内地投资。
自三月一日起,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对香港、澳门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除部分例外情形,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为之配套的商务部外商(港澳台侨)投资备案信息系统已完成开发,并上网运行。
省四市投资备案
备案工作由广东省相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目前暂由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及汕头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备案。其中,广州、深圳、珠海及汕头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事项,四市以外的投资事项备案,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地市级)指导投资者及企业在备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广东省商务厅负责办理备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