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正开展第二轮多户型经屋获甄选家团发函工作(更新版) 

02.01.2017  10:32

房屋局现正加紧对1,900个具实质审查资格的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家团进行审查,目前仅921户合资格,占48.5%,另外,亦已於上月中旬开展第二轮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获甄选家团的发函工作。

 

房屋局至今已对1,811个家团进行实质审查,当中921个合资格可获安排拣选单位,占50.9%;另外,554个不合资格,占30.6%;152个需补交文件,占8.4%;69个放弃申请,占3.8%,以及115个被中止甄选程序或变更组别排序等,占6.3%。

 

同时,房屋局亦正按序安排合资格的多户型经屋申请家团选购单位,至2016年12月16日,已安排719个家团选购经济房屋单位,当中,有3个家团选择放弃拣楼,有4个家团没有出席拣楼安排,另外712个家团各自选购了心仪单位。

 

此外,房屋局已开展第二轮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获甄选家团的发函工作,按多户型经济房屋的申请人排序名单的顺序,至今已发出60多封甄选公函,要求於限期内提交所需资料进行实质审查。

 

房屋局呼吁,倘有关申请人收到甄选公函,必须於30日内向房屋局提交甄选时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包括每月收入证明及资产净值声明书等,当中需详细列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外所持有资产之种类及价值,并须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作核对,如银行帐户记录证明书、不动产证明文件及估价报告等。相反,倘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局方将进行取消获甄选家团资格的法律程序。

 

然而,房屋局进行实质审查时,将按需要或要求获甄选家团於15日内再补交相关文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可再申请延期15日,否则因没有在指定时间内补齐文件将进行取消获甄选家团资格的法律程序。倘经确认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於上指延期的30日内补齐相关文件,房屋局则会中止甄选程序。

 

目前,房屋局定期於网上(www.ihm.gov.mo)更新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之实质审查情况,亦已上载可供拣选经济房屋项目之售楼资料,让合资格家团於拣楼前能掌握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