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林茂塘一幅霸地将建公共房屋
政府跨部门今日(2月23日)联合展开收地行动,收回林茂塘区一幅面积逾1500平方米的土地,有关土地将规划兴建公共房屋。连同今次收回的土地,政府近年已收回58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区土地,面积合共逾23万6千多平方米。
收回霸地逾千五平方米
是次腾空的土地位于林茂海边大马路、游艇会巷及林茂海街之间,面积约1,524平方米,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土地被人非法佔用,外围以金属围板围封,内建多个金属顶盖及金属围板组成的僭建物,并放置建筑材料,遂开立卷宗跟进,并于去年5月刊登预审告示,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前必须腾空土地,归还予特区政府。期间,局方收到其中一名涉及佔用部分土地的利害关系人书面答辩及换地申请。
局方经分析后不予接纳,并于去年9月刊登最终决定告示,要求包括该佔用人在内的所有佔用人须于限期内腾空所佔用地段。告示刊登后,其中一位佔用人表现合作,声称已清拆及迁离土地上的物件,但现场部分土地仍被金属围板及闸门围封,其内仍存有多间棚屋、摆放大量泥沙以及有车辆停泊。因此,为免影响规划兴建公屋进度,政府决定于今日採取跨部门联合清迁行动,收回土地及架设围网,并将向佔用人追收清迁费。
规划建约一百公屋单位
今次行动收回的土地联同早前已收回的同区另一幅土地均已规划兴建公共房屋,而本地段初步估计可提供约100个T2单位。对于成功收回的被霸佔土地,行政当局会因应土地的位置、形状及面积进行规划,并优先考虑用作兴建公共房屋或其他公共设施。
自2009年3月採取跨部门清迁土地行动至今,政府已收回58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区土地,涉及面积逾23万6千多平方米。土地资源对本澳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为保障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被非法佔用及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政府将持续开展恆常的土地巡查和监察工作,透过跨部门协作机制,逐步清迁并收回被非法佔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