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预案应对楼宇管理真空 

02.01.2016  13:19

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律已於今年1月1日生效,特区政府多个部门,包括房屋局、环境保护局、民政总署、海事及水务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连同自来水公司及清洁专营公司,已有一套应对措施,避免大厦出现管理真空的情况,而各住户亦应该齐心协力,处理大厦管理问题。

房屋局呼吁管理公司尽快制作2016年管理预算的帐目和管理方式,并交由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议决。若预算议决不获通过,业主应该考虑修改後再重新议决,或招标另聘新管理公司,又或自行管理。同时,局方透过“楼宇管理资助计划”为依法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提供资助。

当有管理公司撤离楼宇,即使该楼宇未成立管理委员会,住户亦可临时招标聘请新管理公司或成立管理委员会安排自管。期间,房屋局会尽力辅助业主召开大会、成立管理委员会及协调争议。局方会协助业主、管理委员会与原管理公司商讨临时管理安排,务求透过全体业主共同努力,维持自身大厦的正常管理。

若楼宇管理出现真空时,住户应齐心合力处理家居垃圾和公共地方的水、电问题。环境保护局与民政总署会在出现问题的大厦周边公共地方放置临时垃圾桶,让居民自行将生活垃圾弃置在该些垃圾桶内,清洁专营有限公司会加派垃圾车到现场清运垃圾,并进行清洗工作。如果大厦拖欠公共地方水费,自来水公司会将有关水费摊分给各用户,预计届时每户每两个月一期的水费平均分摊的金额为个位数。至於大厦公共设施的电费,每户应共同协作确保按时缴交,避免出现连续欠费两个月的情况,使得大厦的公共设施能正常运作。

此外,物业管理真空时亦可能产生另一些问题,罪案、火警、升降机故障等情况都值得关注,执法部门会与澳门物业管理商会保持联系,若有管理公司退场便会通报司警大厦罪案预防小组、治安警方局及消防局,相关部门会加派警员在该大厦及附近区域巡逻,以及加强大厦的防火巡查等,以确保大厦及住户安全。

第7/2015号法律《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律於2015年7月3日在立法会通过,并於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立法目的是为较低收入的雇员提供工资保障,使他们在工作後可以获得合理的报酬,从而改善其生活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