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今日(11月7日)下午接获关闸拱门被涂鸦的通报后,已即时报警处理,并马上派员到现场清除涂鸦及复原墙身颜色,文化局局长吴卫鸣及文化财产厅代厅长梁惠敏亦到场了解,约黄昏时分已将被涂鸦墙身恢复。
根据第一一/二○一三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关闸拱门属于被评定的“纪念物"。文化局强烈讉责此等行为,重申在文物建筑上刻画或涂鸦等行为,已涉嫌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倘令该等建筑受损,更会负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