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强调新城区没有任何土地用以“偿还地债”

13.08.2015  11:40

   行政长官崔世安12日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他分别对於“偿还地债”、修改经屋法、“澳人澳地”及“置安居计划”等问题作仔细阐释。他强调,新城填海区目前没有批出过任何一幅土地用以“偿还地债”。

  行政长官今日在回答议员提问过程中提到,新城填海区有350公顷的土地,他强调目前未有任何一幅土地批出用以“偿还地债”。过去基於倾斜政策及公共利益,例如修改计划、兴建设施、兴建公屋等,均承诺要以交换替代方式偿还土地,且须透过《特区公报》刊登,这是公平公开、有法律依据、合理合法的做法。他表示已与罗立文司长磋商,透过工务部门的网页再次公开已刊登於《特区公报》、须偿还的地债资料。

  崔世安又透露,罗司长认为当中一些个案有疑问,为此送交廉署跟进,看看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是否有不规则情况,做法正常,过去廉署也曾做了大量工作,有违规的便绳之於法。所以政府要分开处理:合法偿还地债的,刊登於《特区公报》;怀疑不合程序或有违规的,送交廉署跟进。

  行政长官重申他从来没有批出过任何一幅填海区的土地。他指出,中央批准5幅填海地时,明确强调用於建设新城,纾缓特区土地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改善居民的生活素质。因此,建设房屋予澳门人居住,绝对正确,希望透过修改经屋法,尽快落实排序人数。新城A区修改了计划,兴建房屋以解决澳门人的居住问题,是得到大部份人支持的,政府在万九公屋计划之後,仍继续致力解决房屋问题。因此,5幅填海用地一定符合中央的要求:改善澳门居民生活素质,使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对於“澳人澳地”的问题,他指出,特区政府先後聘请了澳大、理工学院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结论报告已公布。此概念既有好处、亦有弊端。他同时指出,过去曾提出“置安居计划”,惟经过总结,发觉民意取态比较走向两极,难以达到共识。

  崔世安直言,政府首要目标是解决居民的居住需要,而推行的公屋政策,依然将以“社屋为主、经屋为辅”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