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爆竹及小食摊档准照竞投接受登记

22.11.2016  19:36

民政总署将于新春节日期间在澳门半鸟及凼仔设置爆竹燃放区,有关区内售卖爆竹、烟花和火箭摊档,以及小食和饮料摊档的经营准照,将于十一月二十四日至十二月七日接受竞投登记。

为增加新春节日气氛,民署在澳门半岛及凼仔设置爆竹燃放区。澳门半岛的爆竹燃放区设于澳门孙逸仙大马路(近旅游塔新城填海地),燃放区内设置八个售卖爆竹、烟花和火箭摊档,以及两个小食和饮料摊档;凼仔爆竹燃放区设于史伯泰海军将军马路近海傍一带,燃放区内设置五个售卖爆竹、烟花和火箭摊档,以及两个小食和饮料摊档。澳门半岛及凼仔爆竹燃放区的运作时间由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年三十)中午十二时至二月二日(年初六)凌晨零时。

有关经营准照将以口头叫价方式竞投,投得摊位者须即场以现金、本票或支票缴付部分或全部竞投款项。投得爆竹、烟花和火箭摊档之人士须最少缴付澳门币五万元正,投得小食摊位之人士须最少缴付澳门币六千元正。

有意竞投人士可由十一月二十四日至十二月七日到民署各服务站或市民服务中心登记,以及领取有关竞投规则及竞投解释会通知书。查询详情可致电8598 6857岑小姐或8598 6854潘小姐联络,亦可浏览民署网页 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