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评证续期期间仍可享巴士车资优惠 

09.03.2016  19:47

社会工作局表示,残疾人士在“残疾评估登记证”(下称残评证)续期期间,仍可享有巴士车资优惠。

为了体现特区政府对残疾人士的关怀,支持其参与及融入社会,特区政府透过“残疾人士车资优惠计划”,为残评证持证人提供车资优惠,乘坐公共巴士每程收费为澳门币0.3元。残评证持证人可向澳门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残疾人士个人澳门通卡”,使用期限为残评证有效期过後6个月。有关措施可确保残疾人士在残评证续期期间,其巴士车资优惠不会被中断。

社工局对於个别“残疾人士个人澳门通卡”未能於残评证续期期间使用之情况表示关注,已即时透过交通事务局向澳门通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共同解决有关问题。

同时,社工局提醒残疾人士留意残评证的有效期,并於到期前三个月尽快办理残评证续期手续,以便继续享用各项优惠和便利服务。 如有查询,可致电社工局康复服务综合评估中心2840 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