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举行《动物保护法》讲解会

02.08.2016  20:39

为加强市民及业界对《动物保护法》的认识,民政总署将举行多场《动物保护法》讲解会,介绍法例的内容以及饲主的义务,并设有问答谘询环节。欢迎市民报名参加。

动物保护法》将于今年九月一日生效,犬、猫及其他脊椎动物将依法受保护,法律对在动物的饲养、管理、售卖,以及利用作公开展览及科学应用有相应的规范。为加强各界对此新法例的认识,民署将分别于以下时间及地点举行《动物保护法》讲解会,并将邀请社团、动物保护团体及业界代表等出席。

场次

日期及时间

地点

语言

1

8月3日(星期三)

15:00-16:00

营地活动中心礼堂

粤语

2

8月10日(星期三)

15:00-16:00

行政公职局

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

粤语、葡语、英语

3

8月16日(星期二)

15:00-16:00

营地活动中心礼堂

粤语

有意参加的市民可由即日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598 6816报名参加,讲解会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除了举办讲解会外,民署亦会从多个渠道持续推广《动物保护法》,包括电视及电台广告、海报、街道横额、小册子及举办法律推广日等,提升市民对《动物保护法》的认识。市民可浏览澳门动物卫生监督网 www.iacm.gov.mo/canil 或致电民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