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与澳电签署《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延续合作协议》 

17.12.2014  17:28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气象局)与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澳电)於今天假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签署一份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延续合作协议书。

签约仪式由气象局局长冯瑞权及澳电执行委员会主席梁华权共同签订。并由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环境保护局厅长冯咏阡、环境谘询委员会成员江美芬、何敬麟、贾靖龙、澳门生态学会会长及环谘委成员何伟添、电力客户谘询委员会主席黄国胜、副主席李子丰、执行委员会首席顾问高宗宏及顾问阮毓明共同参与见证。

冯瑞权在致辞时表示,气象局与澳电进一步加强合作,对澳电而言,可为澳电收集营运决策所需的资讯,以便对路环发电厂的运作进行优化及提升在环保方面的表现;对气象局而言,将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澳门整体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藉此合作逐步增加“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中的监测站点,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作出贡献。

冯瑞权又称,气象局一直以来均抱着与时并进,不断革新的积极态度,努力做好有关工作。目前,本澳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已覆盖至澳门、氹仔及路环各区,监测的空气污染物除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和可吸入悬浮粒子(PM10)外,亦加入了市民关注的微细悬浮粒子(PM2.5),空气质量标准自2012年起提升至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过渡时期目标值,大潭山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亦於今年9月正式加入了“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进一步推进粤港澳三地联防联治的合作。

在过去三十年,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和工业快速增长,导致该地区的空气质素下降,而微细悬浮粒子(PM2.5)是导致能见度下降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解决区域性空气污染问题,气象局正与粤港开展《改善珠三角空气质素的PM2.5研究》项目,这项研究预计於2017年中完成,研究结果将为粤港澳三地政府制订有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梁华权於致辞时表示,作爲一个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澳电一直致力减低各项营运对环境的影响,满足本澳市民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需要。有鉴於此,澳电与气象局自1992年起,双方共同合作提供设备及资源分享。在2002年,於路环发电厂设立了一个气象站,并在路环设了两个空气质素监测站,从而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不断检测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

澳电为符合《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标准,以及集成更多的监测站於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中,将优化位於联新变电站和鹭环海天度假酒店的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的质量,并增加对一氧化碳,臭氧和颗粒物精度的监测,以及加设一个通用自动气象监测仪。

多年来,澳电为提升在环境工作方面的表现,不断作出投资,使澳电符合甚至超越客户的要求与期望。其中包括澳电巨额投资的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废水处理厂、天然气转化工程、空气质素监测系统、废物贮存区及噪音控制设施等。同时,澳电亦努力提升业务伙伴的环保意识,教育公众如何节约用电等。为促进本澳企业对安全、健康及环境的关注,澳电於2012年举办全澳首个《安全、健康及环境经验分享会》,近二十间机构参与。澳电深信,与本地机构合作将可达到互惠互利,而经验分享将提升表现,为澳门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此外,为鼓励承建商及供应商争取最佳表现,澳电自2008年起设立《健康、安全、环保及质量杰出表现奖》,藉以表扬承建商、供应商、以及员工所作出的努力。另外,自2003年取得ISO 14001认证後,澳电亦於2010年荣获ISO 14064温室气体管理系统认证,是本澳首间公用事业机构,亦是港澳首间电力公司获得该项认证。

澳电对气象局在过去二十二年来的支持及合作,提升对空气质素管理的成效表示感谢,并承诺继续与气象局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紧密合作,持续提升环保成效,为市民缔造一个更健康的生活环境。

气象局与澳电自1992年起开始空气质量监测方面的合作,双方结合彼此的技术、设备和资源,不断完善澳门的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及工作。澳电先後於2002年、2008年及2011年与气象局签署有关空气质量监测方面的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及维护位於路环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当中包括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和一个气象站,每日为市民提供即时的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