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加强打击滥收车资及拒载行为

10.01.2015  14:48

  近年来,澳门治安警察局收到大量市民旅客的投诉,反映部份的士司机滥收车资及拒载问题日益严重,除严重影响市民旅客日常出行外,更对澳门国际旅游休闲城市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治安警察局对此高度关注,并长期密切监察并持续检控各类的士违规行为。

  根据资料显示,在2014全年治安警察局参与的打击的士违规行动达到440次,是2013年(103次)的四倍,行动中截获1,666宗个案,当中被交通事务局控告滥收车资的有733宗(占43%),拒载254宗,相对2013年的158宗及85宗均有倍数的增幅。

  《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规定,若驾驶员向乘客收取与收费表所定之法定车资有别之款额,属於滥收车资,一旦触犯会被科处行政罚款1,000元;若拒绝运载乘客前往其指定之地点,或将其载往其他地点,则属拒载,同样会被科处1,000元罚款。

  2015年首星期,在各警务单位雷厉风行的监察和打击下,合共检控的士违规352宗,当中滥收车资有66宗(占18%),拒载28宗,其馀的属违泊、违反义务等情况,有258宗。首周情况显示,虽然滥收车资或拒载行为在整体检控量所占比例有所减少,然而在絶对数量上高於以往纪录,情况严峻,亟须社会关注。

  治安警察局作为执法部门,基於公共利益以及确保市民和旅客的权利,以及考虑到对澳门旅游形象的维护,会全力配合相关职权部门,长期监察并严厉打击的士违规行为,警方会分析违规的士之相关数据和特点,然後部署行动,有关警务单位今年初开始会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参与其中,行动覆盖泛围会更广更深。在广大市民全面支持下,警方决心纠正部份的士司机滥收车资、拒载等歪风。

  解决的士违规行为需要长远治本,为此当局已建议透过修改《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来改善有关问题;面对违规乱象,未来有需要加强违规载客的罚则、简化检控程序、加强阻吓性,治安警察局会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共同研究分析以及采取打击行动,肃清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