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

20.06.2016  10:21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於2016年6月16日下午三时在法务局举行第二十次全体会议。是次全体会议由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会议议程包括: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草案及修订《刑法典》侵犯性自由罪及侵犯性自决罪的规定谘询总结报告。

  关於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草案方面,各委员分别对法律草案的适用范围、商品和消费者的定义、执法权限、对消费者的保障与现行其他法律制度的关系及相互衔接,以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责任类型等问题提出见解并交换意见。法务局和消费者委员会代表亦就其中部分问题作出解释,以便各委员了解立法方向和具体依据。

  关於讨论修订《刑法典》侵犯性自由罪及侵犯性自决罪的规定谘询总结报告方面,法务局将公衆谘询的总体情况向法谘会进行汇报,并将部分争议问题和有待继续完善的内容作简要介绍。各委员分别就性犯罪的加重情节、淫媒罪所保护的法益以及引入性骚扰罪、与未成年有关的性交易罪和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物品罪等提出意见和完善建议。法务局代表就部分内容作出解释和回应的同时,亦就立法技术、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问题与各委员进行互动交流。

  委员会主席陈海帆感谢委员们从专业的角度提供了宝贵意见及技术上的协助。她又表示本次会议交流踊跃,达到充分发挥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委员专业优势特长的目的,对相关立法项目的完善起到了极佳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