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於2014年12月15日在第50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颁布第106/2014号行政命令,任命第一审法院姚頴珊法官出任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任期三年,可以续任。
上述行政命令由2014年12月20日起生效。
2014年12月20日中午12时正,上述新任院长将在终审及中级法院大楼宣誓就职。届时,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将主持就职典礼及进行监誓,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主席及中级法院院长亦将应邀出席就职典礼并将担任主礼嘉宾。
新任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姚頴珊明(20)日就职 -
澳门23:07 19.12.2014 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