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帆:政府目前未考虑主动修改《土地法》 

12.12.2015  16:48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2)日表示,现行《土地法》由2014年三月起实施,在尚未全面检讨法律之前,政府暂时未会考虑主动提出修法。

陈海帆今日下午出席公开活动时,再就“海一居”土地问题接受传媒访问。她表示,政府在《土地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框架下,拟定了解决“海一居”问题的方案,政府短期内没有计划主动提出修法《土地法》;倘有其他土地批给到期,政府会按照现行法律框架处理。她又指,若立法议员提案修法,政府将会配合。

至於“海一居”事件能否定性为公共利益,陈海帆称,“海一居”现行的解决方案,是经过政府长时间的研究,徵询了大量法律意见,并经过深入分析所得。她解释,“海一居”个案中涉及购买合约产生的关系,属於民事债务关系,《土地法》第五十五条也严格规範了符合公共利益的条件,即使是检察院意见也不认为今次个案属於公共利益。若漠视上述法律基础,而将今次事件定性为公共利益,政府日後在司法诉讼中也会处於比较被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