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第281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载与横琴及新加坡消协交流成果 

01.03.2017  15:10

消费者委员会早前先後与珠海市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及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交流,探讨加强双方在个案转介、讯息互换等工作的合作,藉此加强保护彼此居民旅游消费时的权益。有关的交流成果与详情已刊载於新一期的第281期《澳门消费》。

 消委会在与珠海市横琴新区消协会晤中就本澳的“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诚信岛建设促进办法》;又另与新加坡消协的“Case Trust”保证标志计划交换实践经验,并提出彼此有相互学习的地方,以优化各个计划的成效,消委会并邀请横琴新区与新加坡的消协提供协助,分别在其当地宣传“诚信店”标志。

 新一期的《澳门消费》刊登了“光纤宽频月费计划比较调查”报告,以及消委会2016年全年接获的各类个案数字,消委会分析与归纳2016年一千六百多宗消费投诉争议的原由,并发出“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市民现可於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公共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与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81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消委会网站(www.consumer.gov.mo),以及消委会微信(WeChat)号浏览有关的内容。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消委会热线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