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一名休班消防员,於2016年6月7日,凌晨约3时33分,於水坑尾街与白马行交界位置发生交通意外,未能通过酒精测试,触犯一项「醉酒驾驶罪」,被判3个月徒刑,缓刑一年,禁止驾驶1年3个月。事件中撞及一辆的士,无人受伤。
消防局表示高度关注事件,已对涉事消防员提起纪律程序,并已即时通知各部门主管,必须严正提醒所有辖下队员关注及正视此类问题,并坚守法纪。
消防局对於人员的操守向来非常重视,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定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