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公开谘询
为从源头减少建筑废料的产生,环境保护局编制了《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谘询文本,由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23日公开谘询公众、业界及相关专业团体,在完成谘询後将整合和分析有关意见和建议,从而订定最终建议方案和跟进後续立法工作,以完善对建筑废料的管理及监管措施。
随着近年澳门工程项目的增加,建筑废料的产生量亦出现明显增长,对建筑废料堆填区造成沉重压力。为从源头减少建筑废料的产生,并透过经济手段鼓励做好源头分类的工作,环境保护局早期在开展建筑废料管理制度的研究时,已参照了邻近地区的经验和结合本澳实际情况,并参考了各相关部门和团体的意见,最终制定了《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谘询文本,具体的内容包括:建筑废料减废计划、建筑废料堆填区收费计划、配套措施等建议方案。当中建议大型工程项目於施工前须制订适当的减废计划,并就工程产生的废料进行相应的减废措施;同时建议对所有进入建筑废料堆填区的建筑废料由目前免费的做法改为收费,但对已做好源头分类的废料则缴付较低的费用,故此,将会按数量及质量釐订两级收费,分别是惰性拆建物料(例如已作分类的砂土、石块、混凝土块等)和非惰性拆建物料(例如海泥、塘泥、沥青或混有杂物的惰性拆建物料等);此外亦建议增加违法弃置建筑废料的相应罚款等。
为进一步收集社会和业界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制度日後出台的可操作性,环境保护局於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23日进行公开谘询,透过不同渠道收集意见,包括已向环境谘询委员会作专场介绍,以及即将举行面向公众、业界、相关专业团体、民间社团、政府部门的专场谘询会,介绍谘询文本的内容并进行交流,有关谘询会的具体安排如下: (* 请参阅附件!)
《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谘询文本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www.dspa.gov.mo),亦可到环境保护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政府资讯中心及民政总署市民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为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完善《澳门建筑废料管理制度》建议方案,欢迎大家就此谘询文本的内容发表宝贵意见。於2015年12月23日或之前,以亲临、邮递(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地下环境保护局)、电邮([email protected])、电话(环境保护局环保热线2876 2626)或传真(2872 5129)等方式把意见送交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