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将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水域和相关陆地范围
国务院常务会议16日审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也在晚上发布澳门特区管理的水域和陆界范围得到正式明确的重要消息;就此,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了书面发言,而政府发言人办公室亦随即举行新闻发布会,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柯岚向传媒表示,预计相关的国务院令於12月20日公布,届时澳门特区将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而关闸澳门边检大楼地段也划入澳门特区。
新闻发布会晚上8时30分在政府总部召开,由政府发言人陈致平主持,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柯岚、保安司司长兼海关关长黄少泽、澳方联合工作组组长、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以及澳方陆界工作组组长、地图绘制暨地籍局局长张绍基等先後发言。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和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高展鸿亦有出席。
柯岚首先代表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此项重大支持措施致以衷心感谢,同时感谢广东省政府和珠海市政府一直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她回顾指,过去一年,特区政府由行政长官领导,行政长官办公室统筹,建立了由14个特区政府部门组成的澳方跨部门工作小组,并下设“水界组”和“陆界组”,配合国务院“明确澳门习惯水域管理范围和陆地界线联合工作组”,共同做了大量工作,以明确澳门特区的水域和陆界。
柯岚表示,澳门特区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并明晰相关陆界,有利於澳门特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有效实行依法治澳,厘清法域问题;拓展特区发展空间,加快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深化粤澳紧密合作,有更好条件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的建设;以及有助完善特区的民生福祉。
她指,澳门特区所管理的水域属於国家所有,特区政府在进行依法管理时将完全服从、配合国防、外交等中央的事权;严格依法对相关水域和陆域进行有效管治;严按科学用海的原则,注意有效而适度用海,在涉及适度填海时,将继续向中央作出申报,且不能用於博彩项目;继续全力配合内地水利、海事、海洋管理和海上执法等部门在澳门管理水域的统筹管理和合理使用,并确保航道的通畅和安全。现时已经与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国家海洋局达成原则共识的三项合作安排,包括《关於对澳门特区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合作的安排》、《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框架安排》及《国家海洋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於澳门特区管理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
柯岚表示,特区政府对目前生效的40多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多项在澳适用的国际公约作出全面检视及疏理,并在此基础上将新通过三项必备的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划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将循序推进制订。此外,将强化专属部门的职责,并尽快成立由行政长官领导的跨部门统筹机制,有效管治、落实中央给予的任务、科学用海,拓展粤澳深度合作,切实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她续指,特区政府将持续以不同方式,向广大市民介绍有关水域管理和利用的资讯,共同关心澳门管理的水域。
保安司司长兼海关关长黄少泽表示,作为澳门水域执法工作的前沿一线执法部门,澳门海关今年已作多项准备应对措施,包括完成了海陆执勤的部署,重新划分海上执勤区域,并因应而适当调整陆上的执勤部署,达至互补作用。人力资源安排方面,透过内部协调调动人员到海上监察厅,以增援海巡船队的工作,负责海上执法工作的人员增加到190人。
他续指,海关会持续加强人员培训,与邻近地区的海上执法部门充分交流和合作。至於基础设施和设备方面,在青洲的海上监察厅大楼内,建立一个常设的海巡行动指挥中心,以第一线指挥平台即时应对及处理任何突发事件。海关还适当提高了船队设备的规模,按计划更替和新增船艇及海上执法的技术设备,重新部署海上常态巡逻任务,以便能对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
执法行动部署方面,黄少泽表示,海关已经制定一个“半小时反应圈”的恒常行动部署,目标是在澳门管理水域范围内海关巡逻船艇能在半小时内到达管辖范围内任一点,同时,海关在新城填海A区,澳门的东端及南端增设三个海上运作基地,与各方位海域部署的24小时巡逻船艇互相配合,以便对整个澳门管理水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
澳方联合工作组组长、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介绍,因应划定水域的工作,特区政府正在进行三项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包括《订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员的规范》行政法规,保证各地船舶能够安全、便捷地在澳门特区管理水域内通行,并须遵守海事当局所制定的航行规则;《海上倾倒疏濬物管理制度》行政法规,划定水域後,特区政府需要管理特区水域内的疏濬物倾倒事务;修订《海事及水务局的组织及运作》,明确将协调管理海洋事务的职责赋予海事及水务局。未来特区政府还将透过跨部门小组研究完善海洋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制订“水域纲要法”等法律法规。
澳方陆界工作组组长、地图绘制暨地籍局局长张绍基介绍,明确後的澳门特区陆地界线由关闸边检大楼段及鸭涌河段两段组成。他指出,划定陆界後,特区政府将会积极依法管理好和使用好国家的土地,当中有关困扰居民多时的鸭涌河环境问题,政府日後将有更大的主动权积极处理河道清理及环境卫生工作,亦能更迅速采取行动应对河道中的突发环境事件。